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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出台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11/20 15:57:56    来源:博睿会计    浏览 1188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税务部门职责,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就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通知》提出要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一是要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依法依规执行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主要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
二是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税务总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三是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
四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五是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
《通知》还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提出了七项举措。即: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精简压缩办税资料、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大幅简化办税程序、继续压缩办税时间、积极推进电子办税和多元化缴退库、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通知》要求要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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